第252章:给他陪葬-《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》
第(3/3)页
这家伙就是个小孩心性,喜欢对沈欢撒娇,放在普通环境里那就是个邻家女孩。
可亲眼见识过她一人一刀,干掉一整只雇佣兵队的沈欢,却知道这丫头除了黑客技术出众,杀人也是好手。
最难能可贵的时,几年前身患认识她的时候,斯萝丝就长了一张少女的脸蛋。
几年过去了,她一点变老的痕迹都没有。
沈欢捏了把她的脸蛋,问:“进度条多久能读完?”
“估计得一个半小时。”
斯萝丝含糊的说到这时,忽然好想想起了什么,咯咯笑着说:“沈欢,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你知道弗雷姆绿洲,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?”
“弗雷姆在鹰语里是火焰的意思吧。”
反正也急不得,沈欢冷静下来思考了会说:“意思是不是绿洲像火焰一样?”
“狗屁不通。”
斯萝丝哼哼两声。
沙漠炙热,还能和火焰有点关系,绿洲可是沙漠中罕见的清凉,跟火焰八竿子打不着边才对。
沈欢耸耸肩:“那你说为什么?”
“因为在南米洲的某些古老语言中,弗雷姆的发音近似于神话中的圣灵殿堂。”
斯萝丝笑呵呵的说:“北州巨蝰组织选择在这里祭祀,可能其中别有深意哦。”
“哼,装神弄鬼而已。”
沈欢抬手抚摸了下眼皮:“没有叶家,我已经死了。所以叶朝歌,我一定会救出来。”
“如果她已经死了呢?”
斯萝丝反问。
沈欢眼角一抽。
其实按照逻辑,体内已经有亚巴顿病毒的叶朝歌,大概率已经死在病毒中了。
沈欢唯一能期望的,就是拉丝忒在逃亡途中没来得及给叶朝歌服用亚巴顿病度。或者干脆她就没带,只能回弗雷姆绿洲后再服用。
那样,沈欢才有机会就回活的叶朝歌,如果她已经死了——
“那就带回她的尸体。”
沈欢眸中杀机闪烁:“然后要整个巨蝰组织,给她陪葬!”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