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八章 养女-《诡道众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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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年龄:53岁。

    居住地及户籍地:

    户籍地为岭南省山双市益新县容和镇。

    四十七岁时因病进入益新县精神病院居住。

    六十天前,因益新县精神病院受诡事件波及,其受到严重感染,身体受到严重畸变。被转移至岭南诡异局医护部门暂留至今。

    家庭情况:

    父母幼时早亡,未成婚。有收养养女一名。

    养女:杨如初,25岁,已身亡,死于六十天前益新县精神病院所爆发诡事件,其在诡事件得到处理,唤醒希望时,已畸变至诡阶段,唤醒希望后,随堕落成诡者一同失去了生命体征。

    身体及精神状况:

    身体受到此前诡事件影响,有较严重畸变,行动不便,同时具有诡感染者通常具有的残余情绪影响能力。

    精神上,患有中度的精神分裂,此前因此而进入益新县精神病院治疗,受到诡感染之后,未见好转,稍有恶化。

    大多数情况下,对一些基本事物还保留有一些基本认知。

    经济情况:从进入精神病院后再无收入,精神病院费用原由其养女承担。

    交际情况:此前仅其养女一人。

    个人经历情况:

    其父母先后在其九岁,十一岁身亡。

    此后其并未进入相关福利院,基本靠父母原本亲戚,以及村中村民救济生活。

    十五岁后辍学,以家中原本田地务农以及零散工作收入为生。

    二十八岁时,在地里务农时,捡到其养女,取名杨如初。

    此后,以镇中工作以及田地务农为生,抚养其养女长大,期间未曾成婚。

    四十七岁时,其在工作地突发精神疾病,被送往医院就医,此后长期在益新县精神病院住院治疗,

    费用由其养女承担。

    直至诡事件在益新县精神病院爆发,其养女当时前往益新县精神病院看望杨秀娟,同时受到感染。

    该起诡事件后,杨秀娟因严重畸变,无法回归正常社会环境,被滞留在岭南诡异局医护部门,其养女杨如初在该起诡事件中身亡。

    下附堕落成诡者各阶段照片,其养女杨如初照片,益新县精神病院诡事件档案信息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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